[ 摘要 ] 通过实测数据如何判断爆破施工振动危害
保护对象类别 | 安全允许振速/(cm/s) | |||
<10Hz | 10Hz~50 Hz | 50Hz~100 Hz | ||
1 | 土窑洞、土坯房、毛石房屋 | 0.5~1.0 | 0.7~1.2 | 1.1~1.5 |
2 | 一般砖房、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 | 2.0~2.5 | 2.3~2.8 | 2.7~3.0 |
3 |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| 3.0~4.0 | 3.5~4.5 | 4.2~5.0 |
4 | 一般古建筑与古迹 | 0.1~0.3 | 0.2~0.4 | 0.3~0.5 |
5 | 水工隧道 | 7~15 | ||
6 | 交通隧道 | 10~20 | ||
7 | 矿山巷道 | 15~30 | ||
8 | 水电站及发电厂中心控制室设备 | 0.5 | ||
9 | 新浇大体积混凝土: 龄期:初凝~3d 龄期:3d~7d 龄期:7d~28d |
2.0~3.0 3.0~7.0 7.0~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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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1:表列频率为主振频率,系指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。 注2:频率范围可根据类似工程或现场实测波形选取。选取频率时亦可参考下列数据:硐室爆破<20 Hz;深孔爆破10Hz~60 Hz;浅孔爆破40Hz~100 Hz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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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选取建筑物安全允许振速时,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、建筑质量、新旧程度、自振频率、地基条件等因素。 b省级以上(含省级)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振速,应经专家论证选取,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门批准。 c 选取隧道、巷道安全允许振速时,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的重要性、围岩状况、断面大小、深埋大小、爆源方向、地震振动频率等因素。 d 非扫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振速,可按本表给出的上限值选取。 |